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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拖欠農民工工資兩三年的用工企業。 李新鎖 攝
  中新網太原12月20日電 (李新鎖)2010年、2011年,山西呂梁人張狗賴、李峰等人先後在山西太原汾河景區、山西引黃工程北幹線等處施工。工程結束後,張狗賴、李峰等人就踏上漫漫“討薪路”。兩年後的今日,截至記者發稿時,上述農民工手握工程結算表、協議等,仍未拿回薪水。
  2012年底,作為工程發包方,山西省萬家寨引黃工程管理局、太原市汾河景區管理委員會曾協調工程承包方山西鐵龍水利水電基礎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農民工工資。彼時,山西鐵龍曾口頭承諾及時支付,一年過後,事情仍未解決,“兩家工程發包方也說無能為力”。
  輾轉多地施工
  2010年5月,張狗賴、李峰等10餘人在高奔的帶領下,承接了汾河太原城區段治理美化二期工程南延段東西岸防滲牆第Ⅱ標段工程。當時,山西鐵龍水利水電基礎工程有限公司通過競標,從太原汾河景區管委會處取得汾河城區段治理美化二期部分工程。此後,高奔和山西鐵龍太原汾河美化工程項目部簽訂協議,從山西鐵龍手中獲得汾河太原城區段治理美化二期工程南延段東西岸防滲牆第Ⅱ標段工程。
  隨後,山西呂梁人張狗賴、李峰等10餘人進駐工地施工。大約在當年9月,工程順利完工,但在支付工資時卻出現問題。高奔說,按照協議約定,工程結束後,業主和監理確認工程量後15天內支付工程款總價的80%。驗收合格後3月內支付工程款至90%,剩餘10%在一年內支付。
  高奔等人提供的工程結算表、銀行賬單等顯示,工程款總價近60萬元,然而,山西鐵龍在支付了約30萬元後,便再無下文。
  據介紹,此後幾年間,山西鐵龍公司管理人員更換頻繁,當時的項目負責人潘朝鋒現已離開。對此,潘朝鋒表示,可以確認上述情況屬實。
  在此期間,山西鐵龍水利水電基礎工程有限公司已更名為中科華聖(北京)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就在張狗賴、李峰等人討要薪資的過程中,2011年,中科華聖取得“引黃二標北幹線”部分工程。2011年6月,中科華聖將“引黃二標北乾05支洞固結回填灌漿工程”轉包給高奔等人。當年9月,此項工程也順利完工。
  高奔說,沒想到2010年的事情再次上演。工程結算表顯示,工程款總價約133萬餘元。中科華聖在支付了約100萬元後,便不再支付剩餘款項。
  此後,高奔、張狗賴、李峰等人多次前往“中科華聖”討要薪資,對此,中科華聖總是以含糊不清的態度予以回應,甚至將高奔、張狗賴等人拒之門外。
  討薪兩年無果
  面對“山西鐵龍”的態度,張狗賴、李峰等人情緒激動。張狗賴說,從2012年底至今快一年了,“山西鐵龍”對我們不聞不問。這和當初施工時的態度相比,簡直就是“翻臉不認人”。
  事發後,在高奔、張狗賴、李峰等人的請求下,2012年底,山西省萬家寨引黃工程管理局、太原市汾河景區管委會曾督促“山西鐵龍”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但至今沒有結果。
  19日,山西省萬家寨引黃工程管理局(簡稱“山西引黃管理局”)紀檢監察室一位張姓負責人表示,2012年底,時任山西引黃管理局副局長的朱春耀曾召集“山西鐵龍”負責人康旭元等人協調。當時,康旭元等人承諾儘快向農民工支付工資,但是並未執行。此外,高奔帶領的農民工並未和山西引黃管理局簽訂合同,管理局方面也無能為力。
  針對農民工反映的情況,太原市汾河管委會辦公室主任侯剛介紹,按照規定,此類工程不允許非法分包,但“汾管委”無力監管。“汾管委”在和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時約定,必須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目前,“汾管委”已支付給“山西鐵龍”的工程款足夠農民工薪資,只是“山西鐵龍”拒不執行。對此,“汾管委”只能在2014年1月中旬向“山西鐵龍”支付後續工程款時,暫停支付,“協調解決”,但這也是一個未知數。
  按照太原市《建設行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因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將由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被拖欠農民工工資;因工程總承包企業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工程總承包企業承擔清償責任。
  就此,記者電話採訪了“山西鐵龍”負責人康旭元。康旭元表示,此事需和公司具體分管人員瞭解,他本人不清楚實情,隨後匆匆掛斷電話。
  得知上述答覆,張狗賴、李峰等人神情落寞。張狗賴說,看樣子,“2013年還是拿不到錢”。(完)  (原標題:山西農民工討薪兩年無果遭遇推諉 仍未拿到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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